一、天津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
二、法律规定
(1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(2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3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
(4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5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三、申请条件
四、办理材料
五、办理地点
六、办理流程
七、办理费用
八、办理时限
九、办理机构
十、法律依据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天津离婚需要冷静期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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